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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裸体:艺术、淫秽和性——纯洁的愉悦和刺激性的快感
来源:雅昌艺术网专稿    时间:07-06-24 15:34:51    浏览:

  
  正是在这个把"危险的"作品从别的普通文化中分离和识别开来的时候,这些事物具有了完全的"色情"的意义。这个隐秘的博物馆被理解成一种防护设施,用来保护部分特定的、脆弱的公众免受堕落和兴奋的危害。19世纪70年代出版了一本有关那不勒斯收藏品的官方指南,它声明:

  我们已尽可能使缺少教育的人们和那些性别年龄都不允许他们逾越正派和节制法则的人们,不去注意它淫秽的一面。抱着这个目的,我们尽最大努力只从考古学和科学的观点去看待和叙述我们所拥有的每一件作品。我们决意要自始至终保持镇定和庄重。当一个科学家履行他的神圣职责时,他既不能脸红也不能微笑。我们像一个解剖学家静观他的尸体一样,注视着我们的雕像。

  隐秘博物馆指南也是19世纪的一系列保护措施中的一种,即为艺术和科学保护庞培古迹,并彻底否定那种低俗的、与淫秽联系在一起的反应。因此,作者坚持主张--也许有些过分坚持--这一事业的严肃性和客观性。这是一个神圣而非世俗的计划,在作者试图寻求某种能说服自己和读者的类比物时,他找到了以考察尸体为业的解剖学家。这样,贪恋酒色的、寻求快感的眼睛就被迅速派去帮助科学家完成对尸体的探察细究式的凝神观照。不管怎么说,死尸无疑要比那些大理石雕像和泥像更有活力。
  
  在坚持要求具有科学地位这一点上,隐秘博物馆的描写可以与19世纪有关卖淫和公共卫生的著作相比。"色情作品"的词源是指"描写妓女的作品",但是,就像肯德里克所指出的,这个意义已经被一些作者,诸如19世纪中期法国的帕伦特达恰特里特(ParentDuchatelet)和英国的威廉·阿克顿(William Acton),扩展到一种很难定性的对卖淫情况的调查上来。在此,它也不得不极力维持一个严肃的、科学的和道德的事业与一个轻薄的、诱发兴奋的和影射的文本之间的界限。统计图表、对严肃性和客观性的重复申明等都试图区分对堕落的社会调查和社会的堕落行为本身,但是,在它们关于社会效用和自我控制的不断重申中,文本也被用以提醒读者,对这些题材他们可能会有其他更为轻薄和违禁的反应。19世纪时,艺术家通过把那些似乎在传播体现了"危险"知识的文本和事物归总起来,确立了色情作品的现代概念。与此同时,创立于1857年的《淫秽出版物法》中的淫秽的法律范畴又使得色情作品被划归到一个限定的区域,可以通过鉴别其违禁和违法的情况来分门别类。而现代色情作品则描绘了一个从道德社会的标准和规则来看,既无序又无规律的领域。
  
  至此,本文已经暗示出肯德里克对色情作品的分析中的欠缺所在。沃尔特·肯德里克通过把色情作品史和审查制度史结合在一起,创建了一个对违禁艺术的诸多社会态度的连续统一体。而这种统一体从未试图区分不同的历史群体所持有的不同的审查制度观。对肯德里克来说,近年来反抗色情作品、拥护审查制度的女权主义运动与19世纪的中产阶级男性立法者,并没有什么区别。虽然从广义上来讲,这些集团在审查制度史上可能的确立场一致。但是,对他们的政治目标和政治策略的特殊性及其差异性的考察仍不可少。并且,由于肯德里克把色情作品的概念限制在了主流文化所禁止的范围内,所以他就无法审查或提出在特定历史时期内色情作品的形式特性和类属性的问题。事实上,色情作品也可以根据对其形式表现因素的特定期待模式的产生来理解,比如调度叙述手段、使用书面语言和形象化的语言,或者运用身体的可接触性和可见性。
  
  然而,肯德里克最令人信服的一点就是他把色情作品、审查制度和现代大众文化联系在了一起。可以想像,假如我们通过控制读者来控制淫秽的蔓延,那么,危害最大的将是那些最具流通潜能的色情作品形式。继斯蒂文·马尔库塞之后,肯德里克把色情作品的出现确定在19世纪早期,那个时候,"公众"的概念正在发生变化。廉价的印刷方式,读写能力的提高,以及城市中心人口的集中化,都使得一幅画像或一本书将被何人拥有越来越难以确定。社会上日益增强的恐惧就是,那些危险的东西有可能会落在"脆弱的"人们手中,比如妇女、儿童和穷人,还有那些容易堕落或毫无自律意识来抵制这种堕落的人。
  
  如果色情作品也可以被当作一个大众文化的问题来谈,那么,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对艺术几个为数不多的、稳定的法律界定之一就是后者的独特性和真实性。英国的许多地区都建立了影响艺术的法规,包括收入税法、版权税法、关税法、消费税法、博物馆法和美术馆法。而在所有这些法规里,必然要有一个对艺术范畴的可行的界定。比如说,确定艺术边界通常与作品摹本的数量和摹本的生产手段有关。举例来说,根据关税法和消费税法的规定,油画、水粉画和素描的手工摹本免收增值税,而批量生产的摹本则不享受这种优惠。这样一来,艺术地位就要靠其区别于大众文化的特性才能确立。如果色情作品被普遍认为要靠表现没有人类情感的性来吸引读者,那么,它同样要被看做是一种机械化和非人化的产物。因此,可以设想,最难以区分或定性的作品就是那些混淆了艺术和色情作品显著特征的,并使与这些文化范畴密切相关的媒介、场所和观者不知什么是好的作品。在从1970年到色情出版物小组成立以来这段时间内的一个备忘录里,有许多表示难以对相关材料分门别类的事例,这些材料包括"在被认可的美术馆里展出的展品和被高价出版的书籍"。换句话说,我们判定作品是否属于非法淫秽品,大多看它是否是批量生产的、廉价出版的和新出版的。而这种理解方式,只有在与作为一种独特的、有价值的(无价的)和富有时代韵味的艺术概念相对时,才有可能被系统地提出来。
编辑:木子  作者:(英)林达·尼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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