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城市雕塑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专项要求
鉴于城市雕塑已经进入“规划时代”的前提要求,城市雕塑不再是政府与个人一时兴起的激情所为,而是需要统盘考虑,全面部署,需要立项审查,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将城市雕塑规划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努力打造城市文化形象品牌,打造经典城市雕塑景观。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要把城市雕塑作为一个专项规划,在城市雕塑建设中一定要尽早地编制本市的城市雕塑规划,避免无序、杂乱的城雕建设,制定近、中、远期规划,坚持环保、生态、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注重本土文化,倡导先进、科学、和谐的精神文明主旋律。
2.1.4城市雕塑规划是城市化推进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的结构、功能越来越复杂和完善,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膨胀,城市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公众对城市文化形象、公共艺术、生态景观等要求越来越高,公共艺术突兀了其重要性。城市化的发展要求以城市雕塑为主的公共艺术更加多样化、系统化,不仅仅是一个地点,一个街道、一个广场,而是整个区域、整个城市的系统化的文化配套和景观基质。城市雕塑规划建设是彰显“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重要工具。
2.1.5城市雕塑规划是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发展要求城市雕塑只有走上规划之路,才能够克服其建设与管理的随意性、盲目性,杜绝有碍观瞻的垃圾城市雕塑作品,城市雕塑的发展才能实现科学、有序、良性的高效发展模式。只有对城市雕塑实施科学的规划,才能实现城市雕塑分布的自然性、系统性与合理性,才能避免城市雕塑设置的杂乱无序,才能使城市雕塑与城市空间环境实现完美合一,才能更有效地加强其建设和管理功能。避免了没有科学论证的诸多的城市雕塑乱建乱摆的行为,使城市雕塑发挥它应有的环境审美效应。城市雕塑固有的公共环境艺术效应,使其必须考虑周围一切环境因素,只有通过城市雕塑规划,才能真正地突显城市公共艺术审美效果。
2.1.6城市雕塑规划是城市公共艺术发展的科学要求城市公共艺术是以城市雕塑为核心的公共艺术体系,是建立在造型艺术基础之上,它快速、广泛的发展必然要求城市雕塑具有科学规范、艺术创作特色,具有生态环保、持续发展、历史文化表征和城市形象代言特色,需要一个强大的理论基础、结构框架及法律支持基础。只有城市雕塑上升到规划的高度,公共艺术才能真正发展壮大,其公共性、公众参与性、艺术性才能得到保障和发展。